各年级:
为进一步做好员工资助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解决实际问题,根据《BEVITOR伟德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西校〔2025〕104号)文件精神,请各年级集合实际情况,积极开展2025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以下简称“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小组
公司员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bevitor伟德党委书记、公司经理
副组长:bevitor伟德党委副书记
成员:各年级辅导员
职责:全面统筹公司评定工作,初步审定本公司国家助学金评定结果。
二、评选对象
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员工。
三、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设置三个资助等级,具体标准如下:
(一)一等国家助学金基准资助标准为4700元;
(二)二等国家助学金基准资助标准为3700元;
(三)三等国家助学金基准资助标准为2700元。
党委员工工作部、员工工作处、武装部将依据当年度教育部下拨款项以及公司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情况,确定国家助学金的名额及各等级的资助标准。各等级国家助学金的具体资助金额可在基准资助标准基础上进行上下不超过20%的浮动,浮动后的资助标准应控制在2500元至5000元之间。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员工全部享受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公费师范生含参照公费师范生管理的员工除外)。
四、申请条件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七)2025-2026学年经公司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员工。
五、工作日程
9月24日前:根据公司划拨名额,员工本人在“学工平台”中提出申请。年级内部在适当范围内公示无异议。
9月24日:公司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和党政联席会审核国家助学金评定和推荐情况。
9月25日-9月28日:公司统一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全院师生监督。
9月29日:各年级汇总材料后,资助辅导员统一报送助学中心。
六、工作要求
1.公司员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公司评定工作,初步审定本公司国家助学金评定结果。资助工作辅导员转向负责材料的收集、审查和汇总,务必做到认真仔细、及时准确。
2.评定工作务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应认尽认、应助尽助。杜绝一切弄虚作假和违规操作现象发生。
3.本次评定工作,均在“BEVITOR伟德员工工作平台”进行,各年级务必及时组织、及时审批,并做好账户密码管理,确保数据安全。相关申请表和汇总表可以直接在工作平台统一打印。
4.国家助学金指标严格按照《BEVITOR伟德2025年国家助学金总金额分配表》(另行下达)执行。
5.各年级要把感恩教育、励志教育、诚信教育、社会责任感教育和评定工作相结合,通过评定工作,使之成为教育员工自立自强、勤奋学习、励志成才、诚信做人、感恩奉献的一次思政大课。
七、温馨提示
1.转专业的员工,在本学年度所在公司参加国家助学金评定。交换生(指公司交流到外校的交换生)纳入评定工作;借读生不纳入借读公司评定工作。
2.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员工,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员工(含参照公费师范生管理的员工)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超过基本修业年限在校生,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员工不再单独申请国家助学金,统一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公费师范生含参照公费师范生管理的员工除外)。
3.公司原则上不受理匿名、越级反映情况,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必须在公示期内逐级实名反映情况,公司各级认定工作小组在3日内核实情况,作出相应答复或处理。如有不实反映情况的,一经查实,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工作建议受理信箱:1349132736@qq.com
工作建议受理电话:68253340
工作监督举报邮箱:wlxyjiwei@swu.edu.cn
工作监督举报电话:68252837
bevitor伟德
二〇二五年九月四日